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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景观设计和建设行业协会于2017年2月在浙江省民政厅注册的省级行业协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由本省从事景观规划设计、园林工程设计与建设、城市雕塑设计与建设、园林古建筑设计与工程建设、建筑环境艺术装饰设计与工程建设、景观学术研究、苗木供应、园林绿化植物研究、绿化设计与建设行业的企事业以及其他相关组织自愿组成、实行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法人。

本会宗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科学态度和优良学风,发扬学术民主,活跃学术思想,促进技术发展;倡导“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民主办会,面向会员为广大园林景观工作者服务;促进我省园林景观设计与建设项目的繁荣和发展,促进景观学术研究和设计施工人才的培养,充分发挥联系政府与企业之间,企业和园林专业高等及职业院校的“纽带桥梁”作用,为推动我省景观设计和建设行业持续稳定发展,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作出贡献全心全意为会员单位服务。

业务范围:行业管理和自律、工程和设计人员的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行业技能培训和竞赛、举办会展、编辑出版、标准制定、学术信息交流、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及政府职能转移。

组织形式:由浙江境内从事园林行业及相关工程、设计、苗木、花卉、科研、教育、材料生产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从事园林行业的专家、学者等建立本协会机构,协会实行单位会员制度,设立会长团、专家团、顾问团、理事会、协会下属日常工作的常设机构。常设机构直接对协会会长团负责。

组织构架:会长团由会长和副会长单位会员组成,设置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行业专家库设置首席专家,高级专家;协会特聘专家顾问设置专家顾问,邀请省内外的行业专家顾问组成;理事团(理事单位主要负责人)设置常务理事、理事;其余均为会员单位;

常设机构:设置党支部、秘书处、财务部、纪律检查部、信息中心等专门机构;秘书处设置在杭州,秘书处人员由全省各地副会长及理事会员企业指派专职人员组成。

组织财务管理:会员单位或个人实行会员制,会费年度缴纳(专款专用)。会员单位或个人通过转账形式汇入浙江省景观设计和建设行业协会账户,协会资金专款专用,遵循协会财务制度,并配合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二、服务内容

常规服务

理事会在会员服务中心的协作下将经常组织理事会议、理事扩大会议、会员大会等活动,以及协助支持整个协会组织和参与的活动和会议;

理事会积极组织并参与各项专题研讨会及企业峰会;

协助理事会会员举办各类行业新闻发布会等宣传推介活动;

与各地政府、省市区园林行业学(协)会、大型企业、其他高等院校等单位合作,不定期组织行业培训及其它学术讨论会等。

应用浙江景观设计与建设行业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为会员单位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推广。

理事会开展会议展览、学报专刊、校企合作科研技术项目、行业研究交流、人才培训、企业知识产权、园林信息化、园林金融等各类活动。

服务概要

1.协会组织行业专家,为会员企业提供企业运营与咨询、园林设计和、施工技术专业培训,解读当前工程和设计行业各类法规和政策;

2.企业产业规划与文化策划、组织结构搭建、规章制度的制定、企业整体形象策划、设计、设定与宣传服务;

3.与会员单位进行各类科研项目申报、专项资金申报、园林行业新技术新材料推广与应用、参与行业法规及技术规范的制定等活动;

4.发挥校企合作的平台优势,与会员单位共同进行植物新品种培育、申报及推广等工作;

5.搭建多元化服务平台,为会员企业提供法律、法规、税务筹划等专业咨询服务,提高会员企业的行业管理和自律水平,增强会员企业的行业竞争力;

6.会员单位作为理事会组织的商务代表团在各地进行项目考察、参观、旅游、学习和贸易洽谈活动,会员服务中心设置专门的人员为会员单位之间提供资金与项目的对接;

7.针对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单位分别组织举行分层次、分专业的企业家沙龙与论坛或研讨活动,为会员单位成长提供强有力的智库和专业技术支持;

8.组织众多适合会员单位的会务交流活动,提升会员单位的高效管理与工作人员的生活水平,加强会员单位企业间交流合作,全面展现现代园林行业风采;

9.为会员单位提供省内职业技校、高等院校的校园招聘工作及企业宣传的网络广告、平面媒体广告、影音媒体广告设计、制作、投放等服务;

10.每年收集会员企业的招聘指标,及时对接省内职业技校、高等院校的学生就业办公室,组织应届毕业生在所在院校开展入职前专业技能培训课程,完成协会的专业课程大纲并取得就业推荐表,提高各会员企业新进员工的效率,减少用工成本。

11.为会员单位提供园林规划设计、园林工程建设项目、总承包和全过程咨询建设项目、文旅及乡村振兴项目等合作平台服务,提升会员企业承建项目的竞争力;

12.解读当前工程和设计行业资质政策,为会员单位提供企业工程和设计资质申报及咨询服务,建立会员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库,提供各类资质人员共享服务平台;

13.为会员单位提供建设行业的中、高级职称、工程和设计各类评奖等咨询服务;

14.本协会力争成为AAAA级协会,可以申请省人社厅授权,进行园林建设工程技术人员(如假山工、绿化养护工等)继续教育和技术人员培训证书等服务,服务各会员企业,提高浙江园林行业技术水平。

15.为会员单位提供制作建筑景观效果图表现,各地区级评奖多媒体资料,钱江杯多媒体定制,园林工程项目现场评奖照片专业拍摄和制作,拍摄企业宣传片,3d打印,立体沙盘制作等服务。


三、资格的延续和取消制度

1.凡是认证履行会员服务协议的理事会会员单位在协议到期后可以自动续约,自动续约后即可自动延续会员单位资格;

2.理事会会员单位资格具有可继承性,会员单位资格可以承继给通过秘书处审核通过的新的会员单位,同时应在原协议的基础上签订新的会员服务协议;

3.如需退出理事会,须以书面文档的形式通知理事会并在理事长会议上决议通过,通过后理事会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原会员单位;

4.会员若有以下行为的,理事会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同时通知其全部会员权益,如果对协会造成损失的,将追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视协会章程规则的会员单位;

从事违法经营,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触犯刑律,被判处刑罚的;

以协会名义从事非法工作,有诋毁、损害理事会以至于协会形象的言行的;

其他对理事会以至于协会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四、其他事项

《协会会员服务手册》是整体会员服务资料,手册中罗列所有的合作伙伴包括理事会常务副理事长单位、副理事长单位、理事单位、高级会员单位、会员单位和协会全体业务与服务资料,由协会会员服务中心编辑和管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修订和发布,使协会全体会员更方便和快捷地理解协会的各项工作。

本会员手册最终解释权归属浙江省景观设计和建设行业协会理事会。

 

 

浙江省景观设计和建设行业协会

2022年6月